2023年,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儿童及学生用品产品质量自治区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抽查了194家企业生产的15种儿童及学生用品,共计295批次,分别为儿童玩具58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30批次、儿童纸尿裤16批次、儿童口罩12批次、儿童家具5批次、学生文具40批次、幼儿园园服10批次、婴幼儿奶瓶10批次、婴儿床8批次、童鞋21批次、童车15批次、跳绳25批次、篮球15批次、校服20批次、轮滑鞋10批次。经检验检测,共计发现39批次产品不合格,包括4批次儿童玩具、2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1批次儿童口罩、3批次幼儿园园服、8批次童鞋、18批次跳绳和3批次校服产品(详见附件),其他产品未发现质量问题,本次抽查总体不合格率为13.22%。
(一)儿童玩具。本次抽查了7个地(市)41家销售者的58批次产品,发现4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6.89%。本次抽查重点对儿童玩具的机械与物理性能(正常使用)、机械与物理性能(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电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为机械与物理性能(正常使用)、机械与物理性能(可预见的合理滥用),主要涉及产品无警示语,以及小零件、突出物不符合标准要求等情况,问题产品分别于市和日喀则市流通领域抽取。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对标准要求理解不到位,未充分考虑玩具产品的各种使用场景,忽视了产品潜在的使用安全风险。
(二)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本次抽查了7个地(市)20家销售者的30批次产品,发现2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6.67%。本次抽查重点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的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重金属(铅、镉)、邻苯二甲酸酯、附件锐利性、附件抗拉强力、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纤维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均为纤维含量,问题产品分别于市和昌都市流通领域抽取。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对产品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的认识不足,未按产品明示纤维成分含量组织生产加工。
(三)儿童口罩。本次抽查了5个地(市)11家销售者的12批次产品,发现1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8.33%。本次抽查重点对儿童口罩的颗粒物过滤效率、吸气阻力、呼气阻力、通气阻力、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为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问题产品分别于市流通领域抽取。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不到位,对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固定工艺较为敷衍,无视了产品标准的要求。
(四)幼儿园园服。本次抽查了市6所幼儿园在用的10批次产品,发现3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30%。本次抽查重点对幼儿园园服的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检验项目、附件锐利性、附件抗拉强力、纤维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均为纤维含量。
经技术机构分析极悦官方正版官网,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对产品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的认识不足,未按产品明示纤维成分含量组织生产加工。
(五)童鞋。本次抽查了7个地(市)16家销售者的21批次产品,发现8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38.1%。本次抽查重点对童鞋的耐折性能、耐磨性能、剥离强度、外底硬度、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钢勾心硬度、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属总量(砷、铅、镉)、邻苯二甲酸酯、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均为标识,问题产品分别于日喀则市、昌都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流通领域抽取。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忽视了产品表示信息的重要性,未按标准要求逐项标注产品相关信息。
(六)跳绳。本次抽查了6个地(市)11家销售者的25批次产品,发现18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72%。本次抽查重点对跳绳长度、跳绳直径、跳绳质量、柄长度、柄直径、柄质量、结构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为跳绳直径、跳绳质量、柄长度、柄直径、柄质量,问题产品分别于市、日喀则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阿里地区流通领域抽取。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对产品执行标准没有认真学习,对标准中相关参数、要求不够重视,为降低成本而减小了产品尺寸、质量。
(七)校服。本次抽查了4个地(市)9所中小学的20批次产品,发现3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15%。本次抽查重点对校服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附件锐利性、纤维成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均为纤维含量,问题产品于市流通领域抽取。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对产品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的认识不足,未按产品明示纤维成分含量组织生产加工。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自治区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涉及单位停止销售、使用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涉及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处理结果情况。
(二)加强质量法规宣贯。有关地(市)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向辖区内重点经销、使用单位宣贯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帮助相关从业者科学、正确地了解产品质量特性及要求,提升其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其自觉把严进货关。
(三)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将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相关生产销售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严谨、细致开展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台账建立、产品信息核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