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22〕52号)精神,为做好云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级统考美术与设计类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承办院校及有关州市招生具体实施。
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选择“报考艺术类专业”,填写有关信息。完成报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打印《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校考报名时间和办法由校考高校确定,考生可向意向报考院校咨询,按照院校要求办理。
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生完成高考报名后,还必须按照要求登录有关网站进行统考报名缴费,缴费后考生报考方为有效。具体安排如下:
2024年1月20日前开放考试成绩查询,公布各类别考生一分一段统计表。考生如对本人当次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事项为:是否漏评、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和面试录像。
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经批准可以组织校考的高校,校考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由招生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校考高校要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的科类。考生可直接向报考院校了解有关考试要求,也可查阅院校招生简章和院校官方网站。如考生在报考校考时不确定省统考是否合格,可自行决定是否先行报考。
2024年起,校考高校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有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校考考试成绩由各校考院校负责组织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高校要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招生院校编制计划时,若对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单科成绩或其他方面还有特殊要求的,须在招生章程中说明并对考生公布,有关要求须在计划编制时在专业备注中注明,未对有关要求作备注说明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二)考生填报志愿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写的《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依据。填报征集志愿时,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网“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布的院校缺额计划为准。
(一)艺术院校录取工作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批次执行。除艺术提前批外各批次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各批次原始志愿在相应的文史、理工同批次前投挡,一旦录取,考生后续的任何科类和批次志愿将不再进行投档。
1.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
2.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排序。
其中,云南省高考文化满分为772分。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从低到高排序;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院校选定的排序规则将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写的《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上进行公布,投档时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院校选定的排序规则计算的综合成绩投档到专业。
(二)严格考试组织。各级招生、各组考院校要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标准,结合艺术类考试特点,建立考试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方案、工作细则及应急预案。要规范考试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各环节按照规定执行到位。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智能安检门”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严防考生和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科学制定评分细则,严格评分程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四)严肃招考纪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规定,对在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未尽事项,按教育部和云南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执行。如教育部有新规定,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级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础技能和素质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审美能力、艺术素养,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本说明适用于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专业。
绘画工具及材料为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水彩(考生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