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类设备器材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申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单位提出需求后10日内按照采购单位需求送至指定地点,或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时限送达,紧急情况下5日内完成配送。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单位提出需求后10日内按照采购单位需求送至指定地点,或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时限送达,紧急情况下5日内完成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