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起天津市区禁止这类车辆上路!
发布时间:2024-09-01 05:54:17

  2021年5月1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延期实行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规定的通告》,规定自2022年5月9日起,我市安装临时号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发展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决定,继续延期实施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

  已登记安装临时号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延长过渡期2年(2022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8日),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

  一、查看《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是否注明“本产品经过检验,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特此证明”字样。

  二、扫描车辆《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右下角二维码,核对其与“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查询平台”等官方平台显示的电子版载明的CCC认证信息、车辆信息一致。

  一、我市已有207处公安派出所可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具体点位可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中的公安政务服务地图模块查看。

  二、目前,全市共100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商店可“一站式”登记上牌。车辆购买人如在我市100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商店,现场选购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后,个人或单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现场采集车辆信息及相关材料信息“一站式”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