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贷奖”管理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23: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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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贷奖”管理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1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次采购共分2包,每包遴选出1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如下服务:

  (2)组织对申报企业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按照要求对文化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完成支持金额计算;

  (9)协助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对“投贷奖”工作的检查监督及相关材料的准备;

  (2)对接收的项目材料按照采购方要求组织初步审核并进行项目资金测算,出具初步审核意见;

  特别说明:本项目共分两包,第2包的部分工作为对第1包测算结果的复核工作,为保证复核工作的独立性,供应商可选择本项目两个包同时进行响应,但在两个包中只允许成交一个包。本项目按照包号顺序进行评审,若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包的响应,且在第1包中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则该供应商在第2包中仅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该包的成交候选人,由其他有效供应商根据排名次序进行补位。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第2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2.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1.办理CA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1)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工具下载”一“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2

  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3节能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