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法院常用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04:11:18

  我院决定将常用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1、投标人需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工商个体户;在漳平有营业网点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报价人须就附件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售后服务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内页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1、报价文件必须并统一于2022年10月20日下午15时至17时以书面密封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漳平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公楼315室詹先生,逾期不受理。

  3、被询价单位可以不对我院的询价文件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4、本次询价答疑人:詹先生,联系电线、本次采购将采用“服务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综合评审原则,在严格审查报价人资质条件及评估服务承诺的基础上,报价最低者推选为中标单位。

  6、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询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报一份交纪检监察部门备查。

  附件:漳平市人民法院常用办公用品报价文件(常用办公用品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