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21号)要求,辽宁省财政厅于2019年4月建立了“辽宁省政府网上采购商城”,实现市级限额标准以下货物采购,拟于2020年初与县(区)级对接。为加快推进与省网上商城对接步伐,我市拟组建办公用品采购平台,利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等实现办公用品集中购买领用。
组建办公用品采购平台创新政府采购模式,可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同时为压缩财政支出提供了制度保障,规范办公用品采购行为,也是严格控制一般性公共支出,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化解债务的一项举措。
海城市办公用品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人员由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负责从各大电商官网、公开招标中标供应商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等处通过比价方式,确定意向产品品牌、型号、配置、价格等信息,以最低价作为最终衡量标准选择办公用品,并将询价比对过程登记备案。在保证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基础上,全市按照统一标准,选择、采购办公用品。
各采购单位要切实承担采购活动的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财务人员、采购经办人员、保管人员及相应岗位职责,尽快熟悉和掌握平台采购目录、限额标准、操作流程等具体工作要求,做好采购、验收、付款、自检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平台负责询价、制定具体交易流程、领用办法。市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平台询价监察小组,参与到询价过程中,对询价过程及结果进行抽查。市财政局为平台监督管理部门。
本级预算单位采购办公用品纳入平台采购目录、单项或批量采购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办公用品,实行平台先询价、单位再采购的标准流程。
平台采购目录由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市本级统一实行,镇区参照执行。财政局根据采购需求的变化对平台采购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建立办公用品采购平台可通过电子化交易手段,实现快捷了解商品信息及比较价格,商品价格公开透明,规格一致,有助于采购单位直接下单采购,交易过程简便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