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生志愿填报必备资料:十大美院报考细则
发布时间:2024-10-17 03:53:49

  十大美院至今以如数公布成绩,今年美院招生经历了数次调整,为了方便报考这些院校的美术生做出更合理的报考选择,孪生画室整理了这些院校最新招生细则:

  中国美术学院2020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776名(含:高水平运动队招生10名、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70名,具体见学校另行公布的招生章程),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具体为: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请考生咨询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的统考合格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统考专业合格要求执行。

  (二)报考我校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按此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

  (三)学校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学校对福建省、广东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的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浙江省生源中择优录取。

  (四)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五)我校所有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工业设计专业按普通类高考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按专业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省份,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后,按以下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1) 建筑学专业、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 其他专业(类):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分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复试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录取控制线.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6.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统一标准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1.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7名。2.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名,并列19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0.775分。

  5.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72名,并列37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6.383分。

  7.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4名,并列194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0分。

  8.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7.712分(其中重庆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857分,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106.857分者,专业名次录取至90名)。

  9.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182分。(山东省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864分;北京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44分)。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75

  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3) 艺术史论专业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科目的分值从高至低顺序录取,非标准满分分值的省份统一换算为150分)。

  ①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③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艺术史论专业文化课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

  (150分制)。单科成绩不过线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各省录取比例(1) 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人;其他省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人、美术学类录取47人,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美术学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校美术学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美术学院,设计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10或美术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校美术学院当年录取标准,我校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校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专业课成绩仍以前一年成绩计入。

  注:当年9月,考生本人向我校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1、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合格证才可报考我校(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2、考生只有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校(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校专业成绩)。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校志愿,且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凡报考我校考生须登录我校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绘画类、书法)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5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设计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各大类计划额满为止。

  4、报考我校理论类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后,按文化总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计划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报考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6、我校在专业考试时按照大类进行考试,专业合格后要进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的填报,所以要求考生必须按照我校时间要求登录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并以此为唯一依据进行专业(方向)志愿分配,如考生未按要求进行填报,则以其专业报名时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为准。

  7、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书法学专业和中英合作办学专业除外),根据本人在我校指定网址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及该专业(方向)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按照平行志愿原则从高到低排名进行专业(方向)分配。如遇分数相同,则按录取原则中第3或4条执行。

  8、专业排名(绘画类、设计类、书法)在本大类招生计划 10%以内(含 10%)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21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请将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申请、1寸照片一张于2020年10月寄至我校,我校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9、学校对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等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按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天津市生源中录取,如天津生源不能满足此部分计划数,则从录取未结束的省份替补。

  2020年我校在全国计划招生1597人,其中广东省1277人,广东省外320人(招生计划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改委审定为准)。

  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招收普通类理科生,艺术教育专业招收普通类文科生,其它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美术类校考专业分四种校考类型,分别是“理论类”、“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

  (1)“理论类”美术学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校考专业成绩(即参加《美术知识与作品赏析》科目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文科生优先;如同是文科生(或理科生),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2)“造型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3)“设计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5)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艺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即美术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达200分(以满分300分计算),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本科文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文科类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7)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本科理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理科类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8)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3)“造型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15人。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设计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30人。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5)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理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理科类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6)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达200分(按满分300分计算,满分不是300分的按该比例折算),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文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文科类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7)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8)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9)我校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在一市一省的录取原则按照在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在江苏省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在投档考生中,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5、“统考”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录取最低美术类总分538分;6、普通本科理科类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507分,排位64073;

  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专业方向)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方向),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在第一专业(专业方向)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二专业(专业方向)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志愿优先原则)。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调剂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专业方向)进行录取。

  绘画设计类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2。(二)书法类

  1.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折算分排序,以书法类录取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

  (五)提前批文理类1.无省专业统考与我校校考要求,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提前批文理本科。

  2.录取时分文科、理科两类,分别按照高考文科、理科文化成绩分类排序,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排序录取。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别确定录取专业。

  (六)动画(中外合作办学)1.凡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的考生,一律按普通绘画设计类专业录取,即除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以外的绘画设计类专业;

  2.未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的考生,在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动画(中外合作办学)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折算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相应原则执行;

  1、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规则,各类别根据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的综合分数,文理科考生从高到低统一排名依次录取

  文化课按满分750分计,高考文化课满分不是750分省份的折算成750分。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理科统一排队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书法类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录取考生须在我校公布录取信息后3日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分流公告,并按要求完成培养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工作,综合分排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分配。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放弃专业选择,将由我校统一进行专业调剂。

  美术理论类专业(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文理兼招,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理科统一排队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

  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

  (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普通类专业:

  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教育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2019四川美术学院

  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投档至我校的考生:①

  学类统考专业报考资格线,具体详见《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内的相关要求;②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2)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排序成绩相同,我校依次比较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省市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投档到我

  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的90%;③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

  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我校依次比较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中国画、绘画(油画、版画)、雕塑、环

  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投档至我校的考生:①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

  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的65%;④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满分150

  省份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统一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我校依次比较素描成绩、色彩成绩、速写成绩。2019上海美术学院录 取 分 数 线上海市专业名称最低录取合成分